朗读
关于申报鹿城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的通知
温鹿府法发〔2005〕2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认真做好鹿城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定工作,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鹿城区政府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申报2005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拟提请区政府以规定、办法、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措施。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应当提供填写《鹿城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申报表》(附后)和规范性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应当包括制定的目的、法律政策依据、必要性、可操作性、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方面内容。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在2005年1月31日前将《鹿城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申报表》和规范性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二份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项目确定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编制《鹿城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草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
附件:《鹿城区人民政府2005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申报表》
二○○五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法制 工作 计划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