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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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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

“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8年4月10日

 

根据区委的有关部署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建设“更有活力、更具实力、更加和谐”的战略目标,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为基本要求,以加强教育局机关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树立教育行风新形象,为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开创鹿城教育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       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促进教育局机关干部和广大校(园)长领导科学发展、推进创业创新的意识有新增强,创业创新的能力有新提高,创业创新的方法有新改进,创业创新的形象有新提高,创业创新的工作有新成效。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的同时,坚持以“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为基本要求,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五大工程”建设为抓手,促使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师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意识,凝成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共识,积极开创鹿城教育现代化工作新局面。

三、        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整个主题实践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初—4月中旬)

1、组建机构。鹿城区教育局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林世南为组长,徐若梅、夏和平、池春燕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景允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和幼儿园也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教育局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别是按照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思路,制定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既要做好区委规定的动作,又要创新工作载体、内容和方法,力求活动取得实效。各学校和幼儿园按照教育局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活动。

3、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一次有教育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和全区校园长参加的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宣传和发动,全面启动主题教育系统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召开会议,把教育系统主题实践活动向全体教职工介绍和宣传,形成统一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9月下旬)

按照区委的统一要求和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谋两创、促发展”专题调研月活动(4月下旬到5月初)

1)开展蹲点调研。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一周时间,到基层单位或学校进行蹲点调研。各个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也集中一定时间,深入科室和班级进行调研。主要任务是:摸清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摸清基层干部和教师对教育局和学校领导的意见和期盼,摸清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对创业创新的政策要求,研究和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蹲点调研前要确定调研课题;调研过程要认真撰写《蹲点日记》;调研结束后,要撰写创业创新建议书。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的主题是如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具体选题根据分管工作决定。各学校和幼儿园要紧紧围绕教育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开展调研并及时上交建议书,为局党委决策献计献策。

2)开展民主恳谈会。要围绕社会和广大教师、学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主恳谈会,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加强与民情民意的沟通。教育局班子成员至少要到联系点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听取方方面面的不同意见,正确对待群众的要求,认识自身工作的差距。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谅解。要及时总结民主恳谈会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经常性联系群众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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