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处所: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程正斌局长代表局党组作了重要讲话,总结回顾我区2005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全面部署了2006年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学习、领会讲话精神,现将该讲话稿全文予以印发,请各科室、处所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工作中积极予以贯彻落实。
附:程正斌同志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上的讲话
二○○六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印发 会议 讲话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6年2月10日印发
附:
程正斌同志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月2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七次全会及区政府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传达贯彻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05年的工作,部署“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今天,区委副书记徐顺东同志亲临大会,并将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下面,我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建设“更有活力、更具实力、更加和谐”的鹿城中,夯实基础,强化职能,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大力度,强化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抓好上级有关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制订了《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开展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示范司法所的基本条件和考评办法,并确定了示范点。积极贯彻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将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8元调整为60元。通过提高待遇,激发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加强司法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关于加强“二所一庭”建设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精神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加大对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司法所工作条件和办公设施。在已建立综治工作中心的20个街道、乡镇建立16个调解庭(室)。注重司法所业务建设,规范管理。以例会、集中学习会、巡回报告会等形式,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司法所业务的指导。通过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和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大大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率。双屿和南郊司法所被省厅批准为我省首批示范司法所。
(二)强化调解职能,以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为契机,推动基层调解工作上新台阶。
2005年,我们通过“人民调解宣传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创新调解组织,加大纠纷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路子,五马司法所针对城区特点在五马街道乘凉桥社区创立“楼幢纠纷调解工作站”,切实把“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做到小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其次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尤其是针对敏感特殊时期专项排查工作,全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44件,调处成功829件,调处成功率达98.2%,其中涉及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718件,公民与法人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126件,补偿(赔偿)金额达人民币4185100元,防止纠纷激化13件,涉及367人次,没有发生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起自杀事件,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强化帮教功能,推动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规范化,降低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
在继续扩大亲情帮教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如组织律师到市劳教所开展帮教和法律援助活动,与区纪委联合组织领导干部家属赴省女子监狱开展帮教等。扎实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在南郊乡创建安帮基地,并规范了基地的审批,健全了基地的制度。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帮困扶助,我区在全市率先将123名生活贫困的归正人员列入“关爱民生、帮困助弱”活动范围,拨出6.15万元专项经费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发放,区委副书记徐顺东同志亲自看望了部分归正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年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区共帮助归正人员解决最低生活保障17人,廉租房12户,临时救济25人,动用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金66330元,救助归正人员139人。目前我区共有归正人员2254人(其中刑释1041人,解教1213人),落实帮教1936人,帮教率91.55%,重新犯罪率为1.25%。
(四)强化援助功能,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抓手,努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采取七项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建立法律援助网络,今年共建立健全了21个妇女维权岗、3个青少年维权岗和1个拥军优抚维权岗,开通基层法律服务热线;二是建立全区共20000余名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员法律援助对象档案,简化了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三是指派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社区、有关单位结对服务;四是降低援助门槛,实行受案范围、受援对象、援助条件“三放宽”,对外来民工的欠薪、工伤、医疗、交通赔偿和家庭暴力等案件,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有困难的,先给予受理,极大地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五是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共发放了1000份法律援助卡;六是指派专职援助律师担任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辅导员;七是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处置重大影响的援助案件,对于重大涉法信访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援助案件,实行 “主任负责制”,受到援助对象的好评。
今年我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3%,其中刑事案件189件,民事案件55件。 “148”法律热线接听接待91件,其中立案办理14件,当场解答77件。
(五)强化宣教职能,以“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为重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2005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年,我局按照省、市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鹿城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及时查漏补缺,我区“四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了由市委副书记陈艾华为组长的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小组的考核验收。
二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我局联合有关单位制定了《鹿城区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在全区21个街道、乡镇建立示范点,以点带面,不断将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深入,全区各村(居)申报三星级以上的为218个,占全区的72.66%,经考核验收,“民主法治社区”三星级以上达50%,“民主法治村”三星级以上达63.19%,高于省厅下达的标准。
三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宣传栏、宣传挂图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理性维权。以大型广场普法宣传活动为主要形式,配合普法宣传册、悬挂标语等,大规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活动。以法律品牌社区创建为载体,以南浦街道富荣社区为示范点,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出台了《鹿城法治网信息采用暂行办法(试行)》,规范网站的日常管理,发挥了普法网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六)以公证律师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完善公证咨询登记制度,“一案一督”制,建立、健全行风建设措施制度,规范公证服务秩序,规范公证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提升公证服务能力,推动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公证处全年办理各类公证49446件,其中涉外公证13902件,涉台公证158件,国内经济民事公证35386件,办理公证法律援助2件。
二是积极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按照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规范年建设的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内部监督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教育活动,我区律师队伍素质有了较为显著的提高,各律师事务所业务量与去年相比有较大的增长。2005年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总数1236件,其中,经济民事案件822件,刑事案件211件,行政案件43件,非诉业务160件,担任法律顾问172家。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辅助力量作用,努力为基层农村服务。组织发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进社区”、“三农服务团”、调解疑难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等活动,为基层、为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全区四家法律服务所全年共办理案件198件,担任法律顾问63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
(七)通过教育整顿、完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