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蒲鞋市党工委〔2005〕60号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百日攻坚大行动”的
实 施 意 见
为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年度指标的如期完成,根据《关于开展全区计划生育“百日攻坚大行动”的实施意见》(鹿委办〔2005〕98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府的统一部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街道辖区内开展计划生育“百日攻坚大行动”,根据蒲鞋市街道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更有实力、更具活力、更加和谐”的街道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当前计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对“党政线”目标管理考核的关键指标,突出重点,攻坚破难,扎实有效地开展“大排查、大落实、大兑现”活动,全面完成年度计生工作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意见》(市委发〔2003〕141号、区委发〔2003〕90号)及年初与各居(村)签订的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行政(指没有发生违反“七不准”行为)、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生育对象长效节育率等达到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指标要求,确保履行好计划生育基础管理职责,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孕情信息大排查。各居(村)要全面发动,深入每家每户,广开信息渠道,全面开展对未婚男女青年和有关孕育对象的调查排摸工作,重点排摸未婚大龄男女青年的婚育情况。在排查过程中,驻居(村)干部和居(村)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逐个调查,一个不漏。要通过排查掌握信息,利用信息推动工作,对育龄妇女信息库的数据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力求基础数据准确率达100%,对应落实结婚手续和生育政策的对象及时给予办理和审批,杜绝再出现已到法定婚龄未领结婚证生育和符合法定条件未经审批生育等现象。
(二)严格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和孕环检工作。各居(村)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和孕环检工作作为硬性任务来抓。对应落实、能落实工作措施的对象,必须严格落实;对已知孕育信息但难以落实措施的对象,要利用各种手段做好工作加以落实;对不知孕育信息的对象,要进一步开展调查,尽快掌握情况,对应落实措施的要严格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知情选择的引导宣传工作,有效提高辖区一孩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比例,确保违法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率达到100%。要切实解决好孕环情检查遗留尾数,进一步提高孕环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大计生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各居(村)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改变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对违法生育未征收的对象,要逐个进行个案分析,逐个落实征收的措施和方案。各居(村)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工作氛围。切实提高征收率和兑现率,达到区定要求。
(四)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各居(村)要在做好流动人口发验证的基础上,切实掌握婚孕育动态,确保查孕查环准确率达100%,真正落实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加强对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督查,积极发挥社区和非公企业计生协会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的作用,尽力消除违法生育的隐患。对于区内人户分离对象,户籍地和现住居(村)要充分树立“一盘棋”意识,及时互通信息,共同落实管理。
四、责任追究
各居(村)在工作中不主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计划生育工作落后局面的,或年终经考核不达标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分管领导、计生科、驻居干部及村(居)主要负责人、计生服务员的责任。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工作委员会
200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