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双屿镇职工维权中心的通知
鹿双屿委发〔2005〕102号
各村(居)党(总)支部、基层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体的维权力度,努力实现维权工作和送温暖工程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决定建立“双屿镇职工维权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权中心”的工作职能
(一)信访接待
1、为来访职工提供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2、受理基层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
3、受理基层工会和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建议;
4、受理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特困救助
1、协助做好因家庭成员患长病、重病,遭受灾害,
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困的职工及因生活困难导致子
女失学、辍学及特殊困难的职工提供帮扶救助工作;
2、对患重病或遭遇意外事故的劳模、先进人物提供救助;
3、切实做好特困、困难职工家庭“急、难、险”的救助工作。
(三)法律援助
1、援助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本镇工会会员,因依法履行工会职责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作者、工会组织;
2、援助范围:困难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工会工作者因履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
3、援助形式:法律咨询、政策宣传、委托代理,参加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代理非诉讼事务,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二、“维权中心”的受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