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乡镇)综治办、司法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在乡镇(街道)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意见》和温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推进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增强街道、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调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建设“平安鹿城”、“法治鹿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去年我们在全区各街道(乡镇)开始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经过各街道(乡镇)的努力,至今年四月底,全区各街道(乡镇)已全部设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各街道、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单予以印发,望你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做到专职专用,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附:各街道、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单。
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