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08年第一次已婚育龄妇女
生殖健康检查的通知
温鹿南浦办〔2008〕07号
各社区管理办公室、村委会:
经研究,决定在3月上旬开展第一次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范围:南浦街道辖区内全面检查。
二、检查起止时间:从3月5日开始至3月 23日结束。
三、检查对象及要求:检查对象为已婚育龄妇女。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育龄妇女干部职工,不进行指纹采集,其生殖健康检查工作由单位负责。
2、除第一类对象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已婚已育妇女(剔除已结扎、离婚、丧偶、绝经、不孕症、女方出国妇女),均采用指纹认证,纳入生殖健康检查。
3、已婚未育的育龄妇女采用上门随访的方式,待生育后采用指纹认证,纳入生殖健康检查。
4、除上述情况外,社区、村认为是重点管理对象的育龄妇女也应列入检查。
5、在检查中发现脱环或违反政策性怀孕对象,动员落实补救措施。发现生殖健康疾病者要及时督促治疗,促进妇女身心健康,并做好育龄妇女健康体检登记。
6、全面铺开指纹机采集认证工作,信息采集率要求达到90%。
7、各社区管理办公室、村委会要认真配合街道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安排好时间,集中精力完成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工作任务。居村计生专干摸清底子,登记造册(按册有关项目规范填写)。指定专人保管好孕环情证明单,要凭身份证出具证明单,如发现出具假孕环情证明单的居村,要做严肃处理。
附:2008年第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时间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南浦街道2008年第一次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时间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