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现将《鹿城工商分局深化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网络 监管 方案 印发 通知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
鹿城工商分局深化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工商信[2007]20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工商局深化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工商[2008]72 号),进一步拓展市场监管新领域,加强我区工商系统网络监管工作,全面规范鹿城网络经济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确认各类网络经营主体身份。依托省局统一的“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利用数字证书,对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在互联网建立的一级域名网站标注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实施网络经营主体身份确认。
(二)打击各种非法网络经营行为。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分析平台等工具,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建档,进行定期与随机、全面与专项相结合的网络巡查监管,打击网络虚假宣传、侵犯商标专用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网络传销等行为,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三)促使网络经济监管制度化。通过专项工作促使责任区干部熟练操作网络经营主体建档和网络巡查监管、受理答复网络举报投诉咨询及营业执照网上标识等工作,制订我区网络经济监管日常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的网络经济监管机制。
(四)加强网络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网络信用评价、网络消费预警、网络投诉举报咨询受理和网络行业协会自律等体系,探索网络电子合同备案、网络市场登记等举措,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促使网络经济的规范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网络经济监管机构建设。
1、成立鹿城工商分局网络经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楚汉
副组长:赵晓敏、陈光力、魏生根、金小洁
成 员:张小冬、林国荣、郑小平、施琦、姜建华、钱显彰、李武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信息办,办公室主任:张小冬;工作人员:李杰、王华、林斌。
2、以经检大队(经检科)为依托,市场规范一科、市场规范二科、企业监管一科、企业监管二科、消保科、信息办等科(室)相配合,成立鹿城工商分局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大队:
大队长:钱显彰
副大队长:张小冬、孙斌、郑伯泉、陈大力、周建、周小敏、周晨虎
鹿城工商分局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大队设在分局经检大队,负责网络案件及其他网络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工商所、基层责任区的工作指导。
(二)积极开展社会化宣传。以网络经济监管大队成立为契机,公布网络经济监管政策和规定,教育网络经营者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曝光典型网络经济违法案件,打击和震慑违法网络经济经营者;提醒和提示网络消费者,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全力打造网络经济配套服务体系。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企业数字证书和一套规范的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在互联网中建立的一级域名网站,全面开展“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力争标识数量占建档网站的50%以上。
(四)着力构建网络经济科学监管体系。面对当前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和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按照整治与规范并举和“攻大奸、戒小过”的理念,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分析平台”和“网络监管巡查平台”,在原有对网络经营主体建档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校对;同时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定期与随时、全面与专项相结合的网络巡查监管,对严重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用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网络传销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轻微网络违法行为,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予以告戒改正,努力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五)建立健全网络经济内部管理体系。鉴于推进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复杂性和创新性,为了在更高层面上推进全区网络经济监管的探索实践,根据《关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网络经济监管指导意见》的要求,逐步推进、完善全区网络经济监管模式的更加统一、规范、高效、科学。
三、工作职责
信息办为网络经济监管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和网络经营主体建档,并为网络经济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法规科为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
企业监管一科规范并探索网络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问题,探索企业知名商号的网络保护。
企业监管二科通过年检手段,协助网络经营主体建档,配合查处网络经营主体不合法案件。
市场规范一科探索规范网上交易市场的登记和监管;探索网上电子合同、网络拍卖的规范管理。
市场规范二科提供网络虚假广告案件线索和配合查处;提供网上商标侵权案件线索和配合查处。
经检科(经检大队、网络经济监管大队)查处网上不正当竞争、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传销及其他违法行为,网络经济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导。
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办理答复与网络经营相关的投诉举报咨询,开展网络消费维权工作。
民个协会、消费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责,开展网络经济的行业组织建设和维权服务。
工商所(责任区):负责本辖区网络经济监管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本所范围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企业的告知催办;负责相关网络违法案件的具体承办;负责上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网络经济监管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网络经济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创新职能、拓展监管领域的重大突破,是因应市场一体化监管的重要举措,要对网络经济监管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觉参与到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中去。各部门务必要紧密配合,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协同推进。
(二)积极探索、加强调查研究。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如何实现对网络经济监管有效监管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模式。在统一的框架下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要认真总结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网络经济监管理论研究, 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
(三)提高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知识含量较高的全新工作,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技术知识和工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对网络经济的监管能力。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锻炼,争取通过若干年努力,培养一批既精通工商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能适应网络经济监管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