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职工住宅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要求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悉,根据有关批文,我局组织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名单附后)对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鹿城区职工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工程的初步设计(工程号06-61)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建设地点: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为南郊乡里垟村。
二、 建设规模:
1. 总用地面积9.299h㎡,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3840.5㎡。
2. 总建筑面积199950㎡,其中住宅191100㎡、商业3030㎡、社区服务中心1020㎡、物业管理用房560㎡、物业经营用房750㎡、幼儿园3440㎡、公厕50㎡。另地下室57397.3㎡、架空层5196㎡;非机动车位4200个,机动车位1600㎡。
3. 该工程总投资63416万元,其中工程用费55253万元。
三、 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补充和完善的:
1. 合理布置非机动车位的具体位置,其宽度不应小于2.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