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关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了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构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立现代农贸市场监管新体系。经研究决定,分局将在温州市鹿城行前农贸市场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服务宗旨,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解决农贸市场普遍存在“脏、乱、差”和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确立现代农贸市场监管新体系为目标,实现群众对市场购物环境、食品安全、经营秩序满意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目标
        在鹿城区行前农贸市场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试点工作,取得试点经验后将在全区农贸市场中逐步推广。
        三、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日常监管,美化市场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市场食品安全,提升市场管理人员素质,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群众满意农贸市场考核评比机制。制定有关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考核评比机制,并将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作为年终开展群众评政府、部门活动的项目之一。
       (二)全面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根据温政办[2007]124号文件“温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要求,年内要完成鹿城区行前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任务,创建良好的购物环境。
       (三)建立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对农贸市场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如经营户违法违章经营而被扣分(按照评分标准)达到退出标准的(即信用破产),按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合同约定,予以收回摊位,清理出场。同时,根据信用状况,开展“信用市场”、“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
       (四)建立健全农贸市场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发挥“四位一体”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作用,对农贸市场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测信息。
       (五)建立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市场内经营户实现100%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台帐,确保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放心。
       (六)开展高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以高标准的星级市场创建为抓手,以文明规范管理为目标,培育市场良好发展潜力。
       (七)建立农贸市场周边(一定范围内)巡查制度。由辖区街道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市场周边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市场周边无流动摊贩,以维护场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对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的日常考评。由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和评分,年末进行总结评比。
       (九)建立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素质,确保管理到位。
        五、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筹备阶段(2008年6月中旬——6月下旬):开展宣传动员,建立机构,制订方案,落实措施、人员、经费;启动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二)宣传调研阶段(2008年7月上旬——8月下旬):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对市场经营户进行宣传、动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赴先进地区进行工作考察,深入调研工作,借鉴先进经验,并制定《群众满意农贸市场评分标准》等一整套的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上旬——11月底):完成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对有关评定的资料录入,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农贸市场进行抽查、考核及评分。
       (四)总结推广阶段(2008年12月):总结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有关经验,召开经验推广会;对在创建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是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确立现代农贸市场监管新体系的需要。工商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市场举办单位、经营户和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是促进农贸市场良好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该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创建“群众满意农贸市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光力(鹿城工商分局副局长),副组长周培华(江滨街道副主任),成员施琦(市规一科科长)、鲁炳银(市容管理科科长)、洪庆平(江滨工商所所长)、张小冬(信息办主任)、李瑞崇(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邵觐俐(信用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施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务。
       (二)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项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组织、指导、督查的责任,认真协调抓好各项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市场辖区工商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不折不扣、扎实有效地抓紧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创建工作要始终做到宣传造势、舆论引导,造足造浓创建舆论氛围。要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原则,开设专栏、开办专题、集中力量、集中时段进行宣传,要密切关注创建过程中的一些进展情况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特别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解决情况要进行跟踪报道,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创建活动,通过群众性创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聘请社会特邀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密切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各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防止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圆满完成、保质保量达标。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416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