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农办(财经办):
根据市农机处《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温农机[2008]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农机系统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七年,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实,为促进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处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王理凑副局长任组长。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活动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各乡镇要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活动主题,把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穿“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十个一”宣教活动,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事故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结合,力求实效
活动期间,要把开展农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力求“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农机事故隐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机型和重要时段,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打击黑车非驾、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防范农机重大事故发生。要深入农村集市、场院,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安全信息、维修服务等。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
请各乡镇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鹿城区农机系统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报送区农机监理站。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鹿城区农机系统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