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鹿城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办(财经办):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08]25号)精神,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局制定了《鹿城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城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
鹿城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08]25号)精神,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力促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的目标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单位、个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农机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农业机械事故(道路外)、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一次死亡3-9人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不突破市农业局的考核控制指标,完成“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指标。
三、排查治理对象范围
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停放、作业、转移场所。
四、排查治理内容
(一)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1.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及落实情况;
2.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3.机具维护保养情况,机库棚、储油装置等设施安全情况;
4.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1.有无存在无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培训的行为;
2.培训条件有无重大变化,人员、设施、设备等是否仍符合培训要求,教练车是否工况良好、证照齐全、安全可靠并与教学规模相匹配;教学人员(包括教练员)是否持证上岗或超有效期继续培训;
3.教学管理制度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照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使用统编教材开展培训,有否定期开展对理论教员、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等活动,有否建立包括学员全日制或学时制的考勤记录、学员档案、学员培训申请表、教学日程表、教练日志、培训记录和结业试卷等每期培训档案;
4.有否被农机主管部门查处而尚未整改的事项。
(三)农机维修站点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1.《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已更换新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2.维修条件是否仍满足原核定维修等级,有否超越维修等级承览维修业务的情况;
3.维修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