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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街道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温鹿南浦办〔2008〕38号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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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街道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温鹿南浦办〔2008〕38号

街道各社区、行政村和企业单位:

  今年6月份,是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按照温鹿安监管[2008]43号文件《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开展好今年我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务院部署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宣传,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系列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与形式

  我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8年6月1日至30日在街道辖区内开展,活动形式分为配合全区性活动和自行组织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区性将开展十个系列活动:

  1.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活动主题,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日活动;

  2.在广播电台上播放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3.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演讲比赛;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周”活动;

  5.组织参加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6.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7.开展三个安全示范社区(村)试点创建活动;

  8.向机关和企业赠送《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手册;

  9.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10.召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研讨会。

  (二)区域性活动由我街道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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