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幼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与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于2008年5月1日以前已在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非正式在编幼儿教师(具有幼儿园高级职称或鹿城区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鹿城区教育局三楼政工科(纱帽河99号)
3、报名要求: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2)提供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3)携带《鹿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鹿城教育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lcedu.net.cn)。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的,则酌减招聘名额。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