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黎华委员:
你在区七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127号《关于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社区建设财政投入,确保社区工作经费。2001年我区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后,社区经费下拨实行基数加户数的财政补助办法,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的区财政下拨基数为18000元/个,户数补贴为每户20元。2001至2008年期间社区经费财政投入多次进行调整。2007年开始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区财政下拨经费调整至基数为44000元/个,户数补贴为每户30元,社区建设财政投入的社区工作经费得到了逐步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