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学区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扩大我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的比例,为我区全面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全面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鹿城区第三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班时间共70学时,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理论培训:时间定为2008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内容为专家主题报告。
第二阶段实践操练:时间安排在2008年9月下旬的双休日,内容为个案咨询分析和心理辅导研讨课观摩活动。
二、培训地点
温州市建设小学大南校区三楼阶梯教室。
三、参加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