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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工商联[2008]112 号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消委分会:
为了加强对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的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浙工商消〔2008〕16号、温工商〔2008〕165号文件精神,鹿城工商分局、鹿城区消费委决定在鹿城区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现将《餐饮服务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餐饮服务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鹿城区消费者委员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餐饮 整治 方案 印发 通知
抄送:温州市工商局消保处,温州市消费委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印发
鹿城区餐饮服务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鹿城工商分局、鹿城区消费委决定在鹿城区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提出的“关注民生”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了解当前餐饮业发展的现状,掌握该行业存在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
(二)查处一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制止侵权行为,震慑不法分子,维护市场秩序。
(三)评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行业惯例,制订或完善餐饮业服务规范,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掌握餐饮业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商业惯例及消费陋习。为了解当前餐饮业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消费者的满意程度,掌握存在哪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鹿城区消费委将配合省消保委、市消费委开展餐饮业专项消费调查,在鹿城区发放消费调查问卷;并配合浙江在线、浙江都市网进行网络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出具消费调查报告,并对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餐饮行业不合理惯例以及消费陋习进行点评。各单位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餐饮业消费调查活动,掌握餐饮业经营现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点评,推动该行业消费维权水平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