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6〕100号))和温州市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之精神,我区于2006年11月开始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区财政落实放映的经费,其中2006年6.5万元,2007年16.25万元;区文广新局牵头组建了四支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队在全区农村开展巡回放映活动。特别是2007年,我区将“送1300场电影到农村”列为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受到了农村群众的广泛欢迎。区文广新局还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鹿城区农村电影“2131”工程放映活动管理办法以确定全区年度放映计划、放映队放映范围、放映场次等。多次召开放映队工作会议,及时布置相关任务。据统计,2006年度共放映198场,观众38240人;2007年度共放映1300场,观众达263598人,放映覆盖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年度放映任务,使我区农村电影“2131”工程得以顺利实施。此外,各放映队充分利用映前时间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如禁毒、计生、消防等开展放映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此,要求省文化厅、财政厅根据《浙江省农村电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给予奖励。
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