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巩固提升责任区监管工作精神,更好推进责任区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规范和优化责任区监管模式,提升责任区监管效能,促进职能到位,经研究,分局决定在8月、9月份开展工商所“责任区监管巩固月”和“责任区监管提升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责任区监管巩固月”:全面掌握当前全区责任区监管真实状况,明确各基层工商所监管存在的软肋和漏洞,为各所巩固提升提供依据,以干部能力培训和推行工商基层管理软件平台为抓手,强化基础建设,有效整合各项资源,规范和完善各项运行机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奠定扎实基础。
2、“责任区监管提升月”:在“责任区监管巩固月”活动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整改、强化服务和保障等措施,建立起较为完善成熟的责任区监管工作体系,使监管责任更加明确、监管职能更加到位、监管效能更加突出,以创新举措的推行为契机,促使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分局责任区监管领导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基层工商所根据活动内容和形式配合进行。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
(一)“责任区监管巩固月”(2008年8月1日-8月31日)
1、全面推行工商基层管理系统。深入贯彻省、市局关于使用工商基层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要求基层工商所干部能熟练使用该软件系统,全面完成日常监管、内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向新软件平台的数据和应用迁移,建立经济户口档案,获取工作提示,制定监管计划,记录监管信息,形成市场主体的监管动态数据库,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施信用监管提供信息条件,也为监管工作督查及考核、监管责任追究及豁免等提供准确依据。同时,要综合运用信息网络、短信平台、移动办公设施、电子地图等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拓展监管和服务的途径和内容。
2、全面加强责任区监管基础性工作。一方面强化内部基础建设,各基层工商所要严格对照市局、分局责任区监管工作要求,从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工作规程、督查考核制度、问责免责制度等各方面入手,逐项自查,填缺补漏。同时,要注重开展责任区干部的基础监管能力建设,及时巩固7月份责任区监管干部特训班的学习成效;另一方面强化外部基础监管,抓住重点,对无照经营、商品质量准入“两个100%”等要予以高度关注,务必要做到底子清,责任明。
3、全面开展责任区监管督查。由分局责任区监管领导办公室牵头对全局17个工商所122个责任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查活动, 主要内容为各所的建立责任区考评机制、健全责任机制、深化责任区建设、责任区监管知晓度和实际运行等情况,实地督查重点对无照经营情况、亮照情况、登记不规范情况、商品质量准入“两个100%”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责任区监管提升月”(2008年9月1日-9月30日)
1、全面开展责任区大整改。各基层工商所要在8月份开展自身巩固建设的基础上,针对“责任区监管巩固月”中被检查到的问题,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各所应该结合各单位实践对责任区划分、职责确定、力量配置、工作计划制订、检查方式、督查制度、考核量化、问责制以及软件使用、保障机制等向责任区监管领导办公室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局机关服务指导与保障能力。责任区监管领导办公室应当及时对基层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已经出台的各种制度规定及时进行修订、补充、细化,做到目标明确、标准量化、重点突出、内容简明,使责任区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机关科室要对基层责任区监管工作进行科学指导,要认真研究解决责任区监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出台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分局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业务培训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责任区监管交流学习,以利于基层各单位取长补短,共同提升。
3、切实落实新举措促使监管新提升。在前期开展“责任区监管巩固月”成效的基础上,要注重责任区监管的提升,结合省、市局提升责任区监管总体思路,继续扎实落实今年分局推出的科所联系指导制度、《责任区监管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讲评制度等新举措,同时结合好社会化资源、信用监管和信息化资源等载体,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和把握各种资源的特点,在当地政府的支持指导下,积极理顺关系,完善工作机制,紧扣激活、利用、巩固、提升等环节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促进责任区监管效能。
4、深入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鼓励本单位干部思考责任区监管问题,积极参与省、市局的责任区监管论坛和课题调研,鼓励干部在各种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促进作用来进一步推进责任区监管建设。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责任区 巩固月 提升月 活动 通知
报:温州市工商局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08年8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