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有关深入开展合同帮农推进订单农业发展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合同帮农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工作,积极维护农民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分局决定于9月17日—10月20日期间,开展合同帮农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及回访专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各工商所责任区合同扶农指导员,要通过上门指导、蹲点服务等方式,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为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合同法律知识咨询、合同签约指导。通过签约介入、跟踪指导、事后回访,有效规范农产品订单,防范合同纠纷,规范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签约、履约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合同农业市场交易秩序,推动合同农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推广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省局已收集筛选实际使用的十三类159种农产品合同文本,编印了《浙江省订单农业合同文本指引》,各所可根据辖区涉农企业、农户的实际情况,选用和借鉴其中订单农业合同文本;对已经在使用的农业合同文本,要根据涉农企业、农户生产情况,认真征集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农户的意见,提出对合同缺欠条款的纠正意见,制定完善切合实际、适合农业生产经营需求的“涉农”合同文本。通过“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推广使用,规范合同签约行为,防范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
三、推行订单农业合同文本备案制度。各所要督促订单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经纪人,及时将已在使用和即将使用的各类订单农业合同样本,送工商所备案,其合同文本备案制度参照消费类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程序办理。特别是辖区内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经纪人较多的藤桥、双屿、黎明、仰义、水心等工商所,要进一步深化合同帮农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有关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一(鹿城区有关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各所对备案合同进行初审后(有关办理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程序可参考ftp://10.18.4.11/市规一科/【2008年合同备案工作】中有关内容),于10月20日前报市规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