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随着我国网络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网上交易的日益普及,利用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广告、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也日益显露,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从事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根据省、市工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网络经营秩序的相关要求,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利用网络交易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特殊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二)利用网络尤其是自有门户网站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特别对任意虚构荣誉或认证,夸大生产经营规模等突出问题;
(三)利用网络从事制售商标侵权商品、欺骗性有奖销售、传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利用网络从事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五)为利用网络从事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提供方便的网络开发公司。
二、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时间从9月8日至9月14日,各工商所应利用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分析平台和其它搜索软件,对辖区内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个体户及相关的网站做全面排查,掌握相应信息并做好网站网址备案登记(附登记表格);
(二)全面整治阶段:时间从9月15日至10月12日,各工商所要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信息,对利用网络从事经济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三)整治总结阶段:时间从10月12日至10月14日,各工商所全面汇总电子商务整治月行动的情况,上报信息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网络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可以促进网络行业健康发展,推进网络交易方式不断规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转变执法观念,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有效维护网络交易安全和公平竞争秩序。
(二)加强指导。网络交易方式是新型交易方式,对工商部门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信息办作为整治牵头科室,要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并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各业务科室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掌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工商所提供业务指导,确保依法行政。网监大队将对分局网络经济违法案件开展一周一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分局网络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三)认真执法。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分局年度网络监管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以整治月为契机,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把网络经营行为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单位应确保有案例并及时上报.
(四)强化宣传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例,扩大整治影响。在全面整治阶段期间,各工商所要按照每周一报的要求,及时、准确、有效地做好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工作。信息办联系人:李杰,电话:88210779。
附:鹿城一般网络经营单位信息登记表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