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稽查队:
为贯彻落实《鹿城区统计局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鹿城区统计局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方案》,现予以印发。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统计 党风廉政 通知
报:鹿城区纪委
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日印发
鹿城区统计局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方案
| 责任内容 | 责任人 | 协助责任人 | 协助责任科室 | ||
|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1 | 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不少于一两次专题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滕美华 | 卢小敏 | 办公室 |
| 2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成员责任分工明确,对责任范围内工作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 滕美华 | 卢小敏 | 办公室 | |
| 3 | 党政一把手向区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 滕美华 | |||
| (二)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 4 |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1)对作风建设年活动作出部署与落实措施;(2)按照“五风”要求转变作风、抓效能建设中突出问题;(3)厉行节约,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经费等问题作出相关规章制度。 | 滕美华 | 卢小敏 | 办公室 |
| (三)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并重,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并重,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 5 |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05〕2号《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 滕美华 | 卢小敏 | 办公室 |
| 6 | 落实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制度。 | 滕美华 | |||
| 7 | 领导干部离任前要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公用财务交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 | 滕美华 | 卢小敏 | 办公室 | |
| 8 | 领导干部不得到企业、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 | 滕美华 | 卢小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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