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队、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推动我区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治安的逐步好转,现将有关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制定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机制建设,使公安机关与人大代表之间信息畅通化、沟通定期化、互动多样化、目标一体化,促进基层公安机关倾听民情民意,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整改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定期恳谈制。分局与各派出所每年要召开以下会议:
1、召开1次公安工作恳谈会。分局由办公室牵头,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及其委员、代表,分局一把手通报全年工作情况,接受人大监督、质询;各派出所也要主动邀请辖区人大领导、代表,通报派出所全年工作情况,接受人大监督、质询。
2、召开1次人大建议办理沟通会。分局由办公室牵头,召开人大建议办理沟通会,通报建议办理情况,与代表做好沟通;人大建议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与派出所在办理建议时要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倾听意见,改进措施,促进工作。
3、召开2次专题座谈会。分局与派出所每年均要适时邀请相关人大代表,选择公安工作或社会治安中的1至2个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商讨,倾听群众呼声,共商解决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