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办发〔2008〕53号
各学区教办、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为主题的冬季长跑活动的有关要求,区教育局决定,于2008年11月15日至2009年2月15日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学生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要本着对广大少年儿童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冬季锻炼活动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制订冬季锻炼活动计划,活动计划应体现全员性、量化性和可操作性,使冬季锻炼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冬季锻炼活动时间、场地和器材三落实,做到冬季锻炼活动与体育课、课外活动课、早锻炼和课间操四个结合,努力做到面向全体、人人参与,通过冬季锻炼活动使学生的耐力素质和身体体质都有明显提高。在冬季锻炼活动期间,各校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自觉锻炼的积极性,使学校冬季锻炼活动开展得更生动活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