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办发〔2008〕100号
各学区教办、各中小学:
为加快我区中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提升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和研究水平,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对全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全日制学校的实验室工作进行一次专项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检查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
二、评估内容和标准:
详见《鹿城区小学实验室检查评估标准》、《鹿城区初中实验室检查评估标准》和《鹿城区高(完)中实验室检查评估标准》。
三、时间安排:
10月下旬 ,学校自行开展学习、宣传;
四、评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