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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温鹿南浦办〔2008〕91号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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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温鹿南浦办〔2008〕91号

目   录

第一章  工作原则

第二章  事故分级

一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二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三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四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第三章  救助体系

一  街道应急指挥部

(一)职责

(二)总指挥

(三)副总指挥

(四)成员单位    

(五)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二  日常管理机构

三  社区.村应急指挥部

第四章  运行体系

一  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系统               

(二)预警系统

(三)报告系统

二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二)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三)响应终结

三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二)责任与奖惩

(三)总结报告

四  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三)医疗保障

(四)治安维护

(五)演习演练

南浦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鹿城区南浦街道办事处于2008年8月21日印发了《南浦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温鹿南浦办〔2008〕68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全面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有效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编制本操作手册。

第一章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发生食物污染、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技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工作。

第二章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章  救助体系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根据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建议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成立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应急指挥部”)。

(一)职责: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是街道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1、领导、组织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5、向区人民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区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二)总指挥: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办事处主任)担任。

(三)副总指挥: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街道分管副书记)、分管市容副主任担任。

(四)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南浦派出所.南浦工商所.站前工商所.南浦卫生院. 行政执法二分局南浦中队. 行政执法二分局站前中队.政工科.办公室.政务科.经济科.市容科.综治科.劳保所和有关社区、村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政工科: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协调对互联网新闻报道的管理以及负面信息的处理工作。具体按照《南浦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2、办公室: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3、经济科: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社区.村编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综治科.南浦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等工作。

5、南浦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组织水产品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6、南浦.站前工商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7、行政执法二分局南浦.站前中队:负责辖区内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

8、社区.村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在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科。街道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1、职责

⑴贯彻落实街道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⑵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

⑶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⑷向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⑸为新闻单位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

⑹完成街道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副主任

⑴主任: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

⑵副主任: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担任。

(六)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事故调查处理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经济科、综治科.南浦卫生院、南浦.站前工商所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情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南浦卫生院负责;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3、安全保卫组

(1)组成:由综治科.南浦派出所负责;

(2)职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后勤保障组

(1)组成:由办公室负责;

(2)职责: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接待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事宜。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负责;

(2)职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综合宣传组

(1)组成:由经济科负责,政工科参与;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7、善后处理组

(1)组成:由主管副书记任组长。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参与;

(2)职责: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8、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级有关部门。

二、日常管理机构

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建立和管理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社区.村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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