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2009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分局决定在两节前开展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元旦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到2009年1月4日,其中2008年12月29日、30日两天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时间。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到2月1日,2009年1月20日、21日两天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时间。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超市(商场)、食杂店和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自律制度进一步巩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食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节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行动职责分工
消保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协调、情况汇总工作并对超市(商场)、食杂店索证索票制度、四项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检查;经检科(巡查大队)负责流通领域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食品案件;市场规范管理一科负责对食品批发、零售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快速定性检测;企业注册监管二科负责取缔食品无照经营行为;市场规范管理二科负责对虚假食品广告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行动任务和重点
(一)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1、重点区域:以农村、城郊结合部以及校园周边地区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整治,主要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2、重点单位: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检查单位,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执法检查,使食品销售者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3、重点商品:以市局公布的不合格节日食品名单上的食品为重点(见附件2),同时开展奶制品、肉类、饮料等节日食品市场执法整治,主要解决销售三无、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特别要把继续做好奶制品专项检查作为重中之重。
4、重点行为: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三无”、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
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其市场监管行为,确保“五个到位”,即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管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理到位。
(四)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退市行为。
要把食品质量的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从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和退市行为。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二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等四项制度的落实与监管,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五)积极有效防范,及时妥善处置节日食品市场突发问题。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节日食品市场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超前工作,积极防范,努力确保食品市场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要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动态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和预警,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正确引导,科学、合理、文明消费。要建立健全应对食品突发事件的机制和制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特别是突发问题要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坚决依法查处,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五、行动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形成执法合力。整治期间,分局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活动。
(二)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工作措施。要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与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放心示范店”工程、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及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要不断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六查六看”,确保“五个到位”。
(三)重拳出击。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要建立大案要案排查督查制度,实行重点突破,查处一批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要追根溯源,挖窝捣点,彻底清查,严厉惩处,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依法行政。
专项行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明执法。对食品违法行为执法不力、听之任之、工作松懈的,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打击报复、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等执法腐败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与网络、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合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现象突出的食品市场、大案要案以及各种干扰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要及时予以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
六、认真细致做好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报告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做好书面材料上报工作。“两节”期间(元旦:2009年1月1日至1月3日,春节:2009年1月25日到1月31日),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通讯联络,严格值班责任和督查制度。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2009年1月1日至1月2日、2009年1月25日到1月30日各单位需每天上报当天本辖区节日市场秩序情况,2009年1月3日、2009年1月31日汇总上报本单位“两节”期间市场秩序情况。各单位的值班人员应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于当日14:00前以传真形式上报分局12315值班室(传真号码:88218054,联系电话:88218074、88219499)。
各工商所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分别于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9日下班前以传真形式上报分局12315值班室,分局机关值班另行安排。同时,请各单位分别于2009年1月3日、1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见附件1)、典型案例、行动小结上报分局消保科FTP/“元旦整治”文件夹、“春节整治”文件夹。联系人:刘海,电话:88219499。
附:1、“两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2、节前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