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0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开展队伍建设、污染减排、生态建设、污染整治、信访维稳、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合力推进全区中心工作。现总结我局2008年工作并提出2009年工作思路如下:
一、深化整顿,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我局认真吸取2007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惨痛教训,狠抓队伍建设,在全局开展并深化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一)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和“廉政文化”大讨论活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更加珍惜政治生命、珍惜平凡生活、珍惜家庭亲情、珍惜荣誉名声,在“熟人社会”中正确处理公与私、得与失、规则与关系、人情与法律的关系,增强抵御熟人文化负面影响的能力;开展夜学、中心理论组学习、党支部学习、观看警示专题片、听取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召开行风监督员、民主党派人士、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多层面的座谈会,深入查摆科室和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或提出整改建议,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建设。一是报区纪委批准设立监察室,并配备专人负责廉政建设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二是加强环保队伍尤其是中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正气顺的用人环境。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民主、竞争原则,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通过公布岗位、公开报名、民主测评、竞岗演讲、组织考察等规定程序,将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能力突出的优秀人员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局党组还在新一届中层队伍成立之际,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2、按照轮岗交流的原则,开展一般干部双向选择聘任工作,对各科(室)、队、所工作人员和专管员进行轮岗,全局工作人员轮岗率44%,其中中层干部轮岗率65%。通过轮岗,既保持了工作的延续性,又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等违规行为,促进队伍廉政建设。
(三)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大局、助推发展的能力。一是增强基层站所、审批窗口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出便民措施;以建设和复评文明示范点为契机,加强、规范基层站所建设,转变基层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积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二是健全完善服务企业的有关政策,完善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实行重点项目办前介入服务、办中优质服务、办后跟踪服务,积极为企业开展污染防治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帮助技术提升改造,推进污染减排,促进结构调整。三是严肃机关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严禁上班时间看电影(电视)、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等违纪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以制度约束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一是邀请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到我局蹲点调研,帮助我局查漏补缺,堵塞行政行为中容易产生消极腐败的漏洞;同时邀请市、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为全局干部职工解读、剖析去年我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提出环保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我局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二是完善自由裁量权量化办法,出台了全区娱乐行业排污费征收细则,从行业类型、地段敏感性、经营面积、包厢数量、噪声分贝值等五个要素进行细化分类,有效约束工作人员在测算中的随意性和弹性操作。三是修订完善考勤、会议、内务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全局事务公开平台,将局各项事务予以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四是逐步建立健全职务回避制,实行干部职工家庭信息登记制,干部职工凡有配偶、子女、近亲属从事与环保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经营活动的,不能在直接相关岗位工作。
二、迎难而上,污染减排取得新进展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是“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2008年我区要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60%,即2008年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0831.75吨,比2005年下降9.0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303.43吨,比2005年下降9%。针对繁重的减排任务,我局着重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通过淘汰制革业调整产业结构实现COD减排。2月3日配合区政府关停前京、洞桥、十里、岩门和下岸等5个制革基地。
(二)结合温瑞塘河整治工作,加强涉河工业企业监管。上半年区政府成立了温瑞塘河整治办公室,按照塘河整治工作要求,我区继续加强市区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其具体工程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量纳入市级统一核算。
(三)加强能源统计和规模以上重点用煤企业原煤消耗总量控制工作。联合区统计局召开鹿城区规模以上重点用煤企业污染减排会议,出台原煤总量控制措施和文件,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增量,针对个别原煤总量控制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实施减排约谈制度,并专门召开座谈会,完善区属规模以上企业原煤消耗月报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自查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
(四)实行减排任务“六挂钩”。企业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与企业的项目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信用评定、排污许可证年审、上市环保核查和评优评先挂钩,增强企业减排积极主动性。
经初步核算(待市减排办最终核定),2008年前三季度年我区新增COD排放量435吨,制革业关停新增COD削减量1977.8吨,前三季度COD排放量为14772吨,同比去年下降9.5%,预计全年COD排放量为19643吨,比2005年下降14.2%,完成计划削减任务的157%。2008年前三季度制革业关停燃煤锅炉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426吨(按涉水行业计算),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23.15吨,同比去年下降17.38%,预计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64.2,比2005年下降18.3%,完成计划削减任务的203%。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三、深入推进,生态建设掀开新篇章
作为鹿城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切实履行职责,在落实生态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承担的生态区建设任务的同时,着重在生态创建、绿色创建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上推进全区生态建设工作。
(一)继续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指导、协助双潮乡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的基础上,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指导、协助藤桥镇、岙底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现已完成材料申报工作。今年建成市级生态镇2个,市级生态村6个,圆满完成年初定下的创建任务。截至目前,累计建成省级生态乡3个,市级生态镇2个,生态乡镇建成率56%,建成市级生态村20个。
(二)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积极部署、认真落实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ISO14000企业认证、清洁生产型企业等绿色创建工程。今年40个社区积极创建各级绿色社区,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6个、市级12个、区级10个。目前,全区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25个、市级51个、区级94个,绿色社区建成率达到58%。对3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累计建成3家省级绿色企业,9家企业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10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三)大力拓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订并报区政府批准出台《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审批、资金划拨、验收等工作环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12个,其中7个已完成,5个主体工程已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率比上年度提高5.8%。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1650万元,在32个村实施生活污水专项处理,日处理能力总计达4298吨,受益人口达4万多人。
四、突出重点,污染整治开创新局面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全省 “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在出色完成全区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突出一个重点区域(温瑞塘河鹿城段沿线工业企业)和两个重点行业(移膜革和娱乐歌舞业),开展环境污染整治。
(一)开展全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对7263个污染源(其中重点工业源584个、一般工业源4230个,生活源2441个,集中式污染源8个)进行普查,完成了现场调查、填报表格和数据录入修正等工作,并认真研究分析排污总量动态变化趋势及水质等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做到“一厂一档”,全面掌握我区有关污染源信息。目前,已完成数据终报,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有关普查任务。今年7月份省、市两级污染源普查办现场督查后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二)开展温瑞塘河沿线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温瑞塘河整治被列入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我局按照属地为主、条块配合的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温瑞塘河沿线工业企业采取了实施“阳光排放”工程、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取缔非法加工点等污染整治措施,净化保护“母亲河”。今年共处罚涉河违法排污企业13家,打击取缔涉河非法排污企业32家,否决不符合要求的涉河新建项目3个。
(三)开展移膜革行业污染整治。制定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鹿城区移膜革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打非、整治、监管相结合的措施,关停3家未批先建的非法企业,对7家超环评规模生产的企业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其余27家已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严格按要求整治。
(四)开展娱乐歌舞场所污染整治。联合公安、行政执法、工商、文化等部门,通过开展经常性专项执法活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等措施,严厉查处娱乐场所擅自设置低音炮行为,消除噪声、振动扰民影响。拟订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鹿城区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顿,对依法经营的企业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并细化了全区娱乐行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逐步规范KTV、酒吧、演艺广场等娱乐场所的环境行为。
五、完善机制,依法行政进入新阶段
我局以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手段,规范环境执法程序,严格环境执法行为。
(一)规范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一是抓人员素质提高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基本功训练,组织新法学习,编制法规汇编和行政执法职责界定,刊发5期《行政处罚案件工作交流》,开展案卷评比,对执法案例进行点评、交流,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贯彻执行查处分离、缴罚分离、集体审议和重大案件上报备案制度。配合娱乐业整治,细化娱乐业行政处罚标准,保证行政处罚过程更规范、更公正透明。三是抓人性化执法。深化“执法也是服务”理念,强调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创造和谐执法环境。四是实行案件处罚公示和行政案件进度月报制度。每月详细地将案件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使全局上下及时了解案件处罚动态,做到透明公开。今年共立案109件,已做出行政处罚案件53件,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件,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各1件,均予以维持,有效地威慑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从严把好审批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污染减排的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项目以及选址不当、高能耗、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对经济社会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项目,开通环保审批绿色通道,采取一站式跟踪服务,予以快速审批。审批位于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或者审批餐饮娱乐服务业等敏感行业时,实行公示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02个,初审建设项目19个,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或选址要求的建设项目40个,“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53个,核发、年审排污许可证967个(其中重污染企业205个,餐饮企业762个),没有发生越权审批、项目批文缺项等审批失误事件。
(三)坚持决策民主化。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审议会议,实现重大建设项目审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民主决策。今年共召开由局领导和环境管理所负责人参加的各类集体审议会议17次,集体审议建设项目审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等各类重大事项6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