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属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志愿团成员:
为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问题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在农村和农民工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矛盾多发高发的特点,围绕区委、区府的工作大局,建立专项法律援助工作,为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失地农民赔偿、工伤赔偿、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容易发生群体性纠纷的事项,及时化解矛盾,实现诉求,尽可能降低维权成本,追求最佳办案效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
服务团组成名单如下:
1、团 长:程正斌 鹿城区司法局局长
2、副团长:张小庆 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3、成 员:吴 亮 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孙 彤 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胡笑华 鹿城区司法局律管科科长
任益华 鹿城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潘虚怀 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李银发 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郑庆福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