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提升综合整治效能,推进平安温州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2009年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09〕6号)、市查无办《关于开展“铁犁一号”专项整治大行动的通知》(温查无办[2009]2号)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无证无照文化经营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温文管发〔2008〕3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2月18日至4月15日期间,针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网吧、音像放映点(影吧)等文化经营场所开展代号为“铁犁一号”专项整治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铁犁一号”专项整治大行动,保持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网吧、音像放映点(影吧)等文化经营场所整治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查无”工作长效监管体系,确保全区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存量的显著下降并逐步解决网吧、音像放映点(影吧)等行业无证照经营问题。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象:网吧、小型音像放映点(影吧)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城郊结合部、工业区、农村等外来人员聚集区域;
重点问题:违法违规经营及“低、小、散”所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解决多次投诉和久治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力争对发现的黑网吧、小型音像放映点(影吧)全面查处到位。
三、工作方法
各所要针对本辖区实际,制定“铁犁一号”行动方案,方案中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
各所在开展“铁犁一号”行动中,可一并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春节前后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明电〔2009〕3号)的精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公文形式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切断黑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对限期后仍为黑网吧提供经营服务的网络供应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明知是黑网吧而向其出租经营场所的,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各所可会同辖区文化部门完成对无证无照音像放映点(影吧)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音像放映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对持有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放映业务的场所要予以限期整改,撤除放映设备,关闭放映场所;整改完成后由工商会同文化部门核实,恢复正常经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2月18日—2月25日)
一是各所制定《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二是进行调查摸底。在各自辖区内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统筹,造册登记;三是加强宣传。在“黑网吧、影吧”集中经营的重点场所派发通知,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舆论攻势,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26日—3月31日)
各所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对列入取缔范围的无证无照经营集中地域和不服管理、长期违规经营的无证无照经营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开展清理,做到取缔关停一批,整顿规范一批。
(三)查漏补缺阶段(4月1日—4月1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对经过此次专项整治后效果仍不理想,“黑网吧、影吧”依然较多的村(社区),作为全区典型,进行重点整治。
(四)总结提高阶段(4月11日—4月14日)
各所在行动结束后,要发现不足,查找行动中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并于4月14日前,将行动总结和报表以邮件形式报送分局监管二科赵辉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黑网吧、影吧”属无证照经营,不仅扰乱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大多场所存在严重的安全消防隐患。各所要做到态度坚决,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从维护政治稳定、构建和谐温州的高度,认真部署,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各所要协调好当地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黑网吧、影吧”整治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报交流,做到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防止出现互相推诿、消极执法的行为。整治过程中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做到一视同仁,不留死角。
(三)堵疏结合,务求实效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每一环节的工作,遵循执法声势与打击效果兼备、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结合的工作方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要充分运用集中治理的威慑力逐个击破,以最小的行政成本达到最佳的整治效果。同时,把握好整治工作的“度”,我区的无证无照文化市场最突出问题在于消防安全隐患和扰民,在整治中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策略,尤其是一些弱势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和城乡无业人员集中的区域。整治工作非一时之功,阶段性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建立长效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防止违法违规经营的反弹。
附:“铁犁一号”专项整治大行动情况报表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