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维护市场稳定,消除场所安全隐患,促进文化娱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和全区无证无照文化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无证无照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管理,堵疏结合的原则,以关停取缔、规范整改为主要工作手段,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落实严厉的整治措施,有效遏制擅自开设歌舞娱乐场所、变相经营歌舞娱乐项目的行为。要彻底排查场所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以无证无照、证照不齐或变相经营及违规经营严重的歌舞娱乐场所为工作重点,主要有四类:(一)不符合审批条件,擅自设立的大型歌舞娱乐场所;(二)面向低消费群体的,设置娱乐设施,擅自提供歌舞娱乐的茶座、小餐饮店;(三)农村擅自开设歌舞娱乐项目的农家乐类型经营场所;(四)噪音扰民、涉毒现象比较严重的歌舞娱乐场所。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月16日至2009年1月25日)
召开鹿城区无证无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并通过媒体宣传、会议传达、社会公告等形式发布专项整治信息。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9年1月26日至2月20日)
建立整治对象档案,核实场所人员信息。根据不同类型的无证无照歌舞娱乐场所特点,制订整改标准。做好整治对象的疏导和教育,督促其开展限期自查整改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2月21日至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