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郊政字〔2009〕23号
南郊乡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南郊乡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农林水利局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所称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乡、村的田间、场院等道路外,因碰撞、碾压、翻覆、落水、火灾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凡我乡辖区内发生属农机主管部门处理的事故,以及发生农机主管部门参与处理的拖拉机交通事故,均应启动本预案。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提高素质的原则。
重大事故:死亡一至二人,或重伤三至十人,或轻伤十一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特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伤十一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以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乡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负责事前防范、应急处理的业务指导、督查、信息审核等工作。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农机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1、设立农机事故报案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
2、职能科室要认真做好农机事故报案记录,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伤亡人数等基本情况。确定属农机部门处理的农机重、特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需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故,应告知报案人,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属参与处理的事故,农机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3、在接到农机特大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将事故的详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电传区农林水利局,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农机重大事故,乡政府成立临时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处置方案,组织力量开展事故现场抢救、勘查、处理工作。为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造成现场变动的,应当标明位置。如遇死伤众多,后果特别严重的事故,应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农机事故预防
1、开展农机安全学。
2、向社会广泛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