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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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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鹿人劳〔2009〕19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局各科室(中心、队、处):

  现将《鹿城区人事劳动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〇〇 九年四月十七日

  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2008年工作总结与2009年工作思路 

  一、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事劳动部门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紧抓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人事劳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才智力培养引进工作进一步开展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组织开展申报省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4名入选省市人才工程培养。二是强化人才载体建设和管理。组织2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鹿城区人力资源联谊会,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认真听取企业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建议,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提供参考; 积极搭建校企人才供需互动平台 ,促成温州大学与鹿城区电子信息行业协会开展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结合,为我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实现教育发展与企业创业创新互动双赢;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加大企业科研投入力度和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加强招才引智和服务工作。今年共3次组团分赴杭州、武汉和上海参加高校毕业生招聘大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引智项目2个,邀请国外专家组织人员来我区指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四是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今年共初定专业技术人员66人, 新聘任各系列具有职称人员共112人,推荐申报各系列职称评审人员共计185人,受理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换证申请212人。

  (二) 公务员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有关配套法规政策,加强公务员管理。坚持“凡进必考”,认真做好公务员全省联考考录工作,顺利 完成2008年度招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考核工作,区各级机关本年度共招考22人。 二是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组织12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 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算机培训和 乡镇机关基层公务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 , 不断提高我区公务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三是认真开展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完成了2007年度行政机关1545名公务员个人年度的 考核工作,其中优秀231人;称职1294人;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1人;未定等次18人;未参加考核7人。四是做好全市“模范公务员”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推荐“模范公务员”评选活动,确定并上报了8名候选人员。五是 做好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今年共安置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干部5名,分别安排到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及自助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根据市编委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了区信访局和区移民办“三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工作,建立21个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重申核定事业编制537名。二是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职责相同和职能相近的原则,对街道、区重点办和农林水利、人事劳动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等的内设机构和编制进行调整核定,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机构编制 “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了增人需求计划编报和增人计划卡制度,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反弹。 今年区编办共收到各类机构编制事项请示83件,已承办了编委研究确定的事项68项,调整核定区纪委效能中心等23个单位的人员编制及中层职数。 三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 2008年检事业单位171个,变更单位61个,其中年检办理变更48个,注销4个,遗失补发证书3个。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组织5家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22名,其中4家单位成功招聘选调12名。完成 全区118家事业单位,共2457人的考核工作。其中优秀325人,合格2112人,基本合格2人,不合格3人,未定等次15人

  (四)人才人事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

  一是加强职介中心管理,规范职介市场秩序,不断完善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实施企业免费进场招聘,工人免费进场求职的“双免”政策,今年共接待求职人数超过17万人次,成功介绍求职人员6万人,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62期6109人次,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与专项岗位能力证书5758个。二是大力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等服务项目。开辟代理人员档案等信息的网上查询栏目,方便代理人员随时查询本人相关信息; 开展“走进企业、服务一线”活动,了解掌握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人才服务工作措施; 定期为委托代理单位提供上门服务等。截止10月底,人事代理总人数达4606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07人。三是 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深入学校为毕业生现场办理就业协议鉴证手续600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配置实现就业。继续做好“一村(区)一大学生计划”,成功招聘86名高校毕业生进农村(社区)工作。四是 认真做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改进工作,围绕市对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和区委中心工作,制定了2008年区机关部门、街道、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五是做好工资管理工作。完成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共5097人次的晋升工资调整,按时完成每月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工资统发和人事工资管理软件数据库维护工作,办理2008年职务晋升等变动人员工资193人次,办理调动人员工资545人次,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70人,新招工转正定级34人,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到龄退休手续103人。 

  (五)就业 再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化

  一是开展了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完成全区全年充分就业社区创建52个,创建率达30%,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二是重点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开展了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情况调查并建立信息库, 通过政策扶持和技能培训等有效途径,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安排乡村护林员、保洁员、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等岗位,确保农村低保家庭中有就业愿望且有劳动能力每户有1人实现就业 。三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依靠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开发5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再就业人员多渠道多方位就业,对自主灵活就业人员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在五马、水心街道举办了2场失业人员招聘会,达成工作意向50人。截止10月底,我区城镇新增就业20166人,完成率101.8%,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16人,完成率99%,发放失业救济金97.4万元,惠及1659人次。四是加强劳动力技能素质培训。免费为外来民工开展了眼镜制作工、皮鞋机缝帮工、皮鞋制帮工、皮鞋划裁工、皮鞋设计工、计算机操作工等8个工种技能培训,培训人员达6909人,其中5443人通过考核并取得国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岗位技能合格证书。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了以农家乐为主题的农家菜烹饪厨艺培训、电脑基层知识技能培训、乡村专职远程教育管理员培训及农民信箱管理员培训,共完成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502人。

  (六)劳动维权和社会维稳工作进一步推进

  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仲裁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共分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为用人单位集体授课50多场次,4200多家企业的法人或人事干部接受了培训。提高了广大企业主、务工者的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为规范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劳动监察采用举报投诉、日常巡查、“三春行动”和多次专项检查活动形式,加大查处各类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力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全年共出动8745人次对4002个单位依法进行了检查,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920份,督促企业限期支付员工工资628.31万元,签订劳动合同9万余份。查处15家用人单位违法聘用童工或违法收取押金行为,共收缴罚款17.3万元。三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快速处理劳资纠纷。为了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的职能,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局对员工投诉案件做到当天接受投诉,当天立案查处,今年1-10月份,劳动监察共接受员工投诉2518起,涉及员工11047人,为务工人员追回被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2249.8万元,结案率为100%。其中群体性案件69起,涉案人数4765人,追回工资823.75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劳动争议和工伤认定工作。劳动仲裁工作贯彻先行调解原则,坚持“一案四调”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今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种劳资纠纷案件186件,经过法定程序依法裁决19件,调解结案159件,待结案件8件,为18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和工伤待遇赔偿金383.78万元,结案率为95.7%。接到工伤登记案件688件,成功认定389件。

  (七)人事劳动部门 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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