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深化我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努力防范和遏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稳定,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温鹿安〔2009〕4号)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于2009年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入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专项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实现三个“零增长”为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源头管理与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到2009年底,我街道辖区内各行各业安全隐患排查率达95%以上,隐患整治率达90%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工作重点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范围和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服装、鞋革、打火机等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幼儿园、高层建筑、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家庭作坊等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街道“安全生产年”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密切配合、落实实施。
(一)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科组织配合。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综治科组织配合。
(三)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建设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渡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四)重点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五)公共电力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六)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七)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八)学校、幼儿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文化站组织配合。
(九)医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科组织配合。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综治科组织配合。
(十二)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保等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文化站组织配合。
(十三)高层建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十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科组织配合。
(十五)违章用地、非法用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十六)违章建筑、非法建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容科组织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底前)。我街道制订“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并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实施阶段(2009年3月底至10月底)。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本系统(行业、领域)隐患数据库,并进行梳理、分类和建档;各社区对辖区内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街道科室,由有关科室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治或上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中旬)。全街道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迎接上级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确定的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街道各部门、单位、一定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领导,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了加强对街道“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谢成龙主任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公室,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具体负起相关工作,责任牵头组织配合,实施落实。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解决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指导、监督、协调本系统、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担当起主要实施者的重任,要通过“网格式”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经费保障、建档监控和定期上报等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加大行政执法和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在“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三非”行为造成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从源头上防范事故。要结合隐患排查数据库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登记工作,采取分批执法、分类处置的办法,对规定时限内不上报隐患自查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跟踪督办;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隐患严重并多次整改无效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完善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整治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的梳理建档,分级挂牌公布,明确整改治理责任单位、整改治理督办单位、整改治理内容、整改治理措施、整改治理期限。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通过综合分析,制订隐患整治方案和整治验收标准,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上报和信息管理制度,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督。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与企业分类管理相结合,与行政许可相结合。通过隐患整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化全员安全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动广大群众和全社会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一些隐患整改不主动、不配合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一些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给以大力宣传,对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按照《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以奖励。
(六)强化监督,严格考核。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是全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列入区政府对街道、乡镇和区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我们一定要加强督查和考核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不力的督办单位和督办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各科室专人负责,街道办公室统一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报表(附后)。
联系电话:88118298
附件:1.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2.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4.违章违法建筑、用地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 附件1: |
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章): 2009年 月- 月
| 行业和领域 | 排查 治理 隐患 单位数 | 排查一般隐患 | 排查重大隐患 | |||||||||||||
| 隐患数 | 已经 整改数 | 整改率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 ||||||||||||
| 重大 隐患数 | 已整改 销号数 | 整改率 | 重大 隐患数 | 其中: | 累计落实 治理资金 | |||||||||||
| 落实治理 目标任务 | 落实治理 经费物资 | 落实治理 机构人员 | 落实治理 时间要求 | 落实安全措 施应急预案 | ||||||||||||
| (家) | (项) | (项) | (%) | (项) | (项) | (%)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万元) | |||
| 1.矿山企业 | ||||||||||||||||
| 2.尾矿库 | ||||||||||||||||
| 3.冶金企业 | ||||||||||||||||
| 4.有色企业 | ||||||||||||||||
| 5.重大基础设施 | ||||||||||||||||
| 6.危险化学品企业 | ||||||||||||||||
| 其 中 | ⑴生产企业 | |||||||||||||||
| ⑵经营企业和单位 | ||||||||||||||||
| ⑶储存企业和单位(仓储业) | ||||||||||||||||
| ⑷使用危化品的生产单位 | ||||||||||||||||
| 其 中 | a.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 | |||||||||||||||
| b.使用危化品的医药生产企业 | ||||||||||||||||
| c.使用危化品的其他企业或单位 | ||||||||||||||||
| ⑸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 ||||||||||||||||
| 7.烟花爆竹企业 | ||||||||||||||||
| 其 中 | ⑴生产企业 | |||||||||||||||
| ⑵经营(批发)企业 | ||||||||||||||||
| ⑶经营(零售)企业 | ||||||||||||||||
| 8.船舶修造企业 | ||||||||||||||||
| 9.其他单位 | ||||||||||||||||
| 合 计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件1、2、3、4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区安委办。
| 附件2: |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2009年 月- 月(累计数)
| 行业和领域 | 排查 治理 隐患 单位数 | 排查一般隐患 | 排查重大隐患 | |||||||||||
| 隐患数 | 已经 整改数 | 整改率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 ||||||||||
| 重大 隐患数 | 已整改 销号数 | 整改率 | 重大 隐患数 | 其 中 | 累计落实 治理资金 | |||||||||
| 落实治理 目标任务 | 落实治理 经费物资 | 落实治理 机构人员 | 落实治理 时间要求 | 落实安全措 施应急预案 | ||||||||||
| (家/项) | (项) | (项) | (%) | (项) | (项) | (%)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万元) | |
| 1.道路运输企业 | ||||||||||||||
| 2.公路养护施工企业 | ||||||||||||||
| 3.水上运输企业 | ||||||||||||||
| 4.铁路运输企业 | ||||||||||||||
| 5.航空公司 | ||||||||||||||
| 6.机场和油料企业 | ||||||||||||||
| 7.渔业企业 | ||||||||||||||
| 8.农机行业 | ||||||||||||||
| 9.水利工程 | ||||||||||||||
| 10.学校 | ||||||||||||||
| 11.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 ||||||||||||||
| 12.建筑施工企业 | ||||||||||||||
| 13.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 ||||||||||||||
| 14.电力企业 | ||||||||||||||
| 15.机械制造企业 | ||||||||||||||
| 16.地铁施工(按项目部统计) | ||||||||||||||
| 17.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 ||||||||||||||
| 18.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 ||||||||||||||
| 19.临水临崖危险路段 | ||||||||||||||
| 20.城市公共交通 | ||||||||||||||
| 21.燃气 | ||||||||||||||
| 22.旅游行业 | ||||||||||||||
| 23.铁路 | ||||||||||||||
| 24.医院 | ||||||||||||||
| 25.“三合一”场所 | ||||||||||||||
| 26.出租房(按出租单元统计) | ||||||||||||||
| 27.民爆器材经营企业和单位(仓储业) | ||||||||||||||
| 28.交通工程 | ||||||||||||||
| 29.市政工程 | ||||||||||||||
| 30.高层建筑 | ||||||||||||||
| 31.家庭作坊 | ||||||||||||||
| 32.其他单位 | ||||||||||||||
| 合 计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
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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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章): 2009年 月- 月(累计数)
| 类 别 | 非法建设 | 非法生产 | 非法经营 | ||||||
| 已掌握数 | 已取缔数 | 正在打击数 | 已掌握数 | 已取缔数 | 正在打击数 | 已掌握数 | 已取缔数 | 正在打击数 | |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
| 煤 矿 | |||||||||
| 非煤矿山 | |||||||||
| 烟花爆竹 | |||||||||
| 建筑施工 | |||||||||
| 民爆器材 | |||||||||
| 道路交通 | |||||||||
| 水上交通 | |||||||||
| 消 防 | |||||||||
| 危险化学品 | |||||||||
| 其 他 | |||||||||
| 合 计 | |||||||||
附件4:
违章违法建筑、用地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 排查治理情况 | 排查数 | 治理数 | ||
| 处 | 面积(㎡) | 处 | 面积(㎡) | |
| 违章违法建筑 | ||||
| 违章违法用地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