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鹿双办发〔2009〕14号
各村(居)委会、辖区企业:
为了进一步完善鹿城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更好地帮助贫困群体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温委办发〔2009〕16号)精神和鹿委办发〔2009〕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慷慨解囊,参加2009年“慈善一日捐”奉献爱心活动,唤起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与支持,营造一个良好的博爱、奉献、关心困难群众,扶贫救困的社会风尚,努力构建和谐鹿城。
二、活动时间
活动总体时间安排在2009年3月2日至3月25日。
三、活动范围
全镇各村(居)党员干部及广大干部群众,辖区企业业
主及广大员工。
四、捐款形式
继续推行企业单位捐出一日的利益,每一个公民捐出一日的收入,奉献爱心,多捐不限。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冠名基金。
五、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