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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科协〔2009〕7号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温州市科普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乡镇)科协、非公企业科协、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现将温州市科协《关于开展2009年温州市科普征文活动的通知》(温科协〔2009〕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科普工作者开展征文活动,文稿篇数不限。请将稿件(一式三份)、2009年温州市科普征文申报表(一式二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区科协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稿至:dongyan@lucheng.gov.cn。届时,区科协将推荐优秀稿件参加市科普征文活动,获奖者区科协将进行配套奖励,来稿者区科协将提供纪念品一份。

                                                                                                     二○○九年七月二日

温科协[2009]41号

关于开展2009年温州市科普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为认真贯彻《科普法》和《科学素质纲要》,努力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进一步繁荣我市科普创作事业,丰富科普宣传内容,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决定开展2009年温州市科普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二、征文对象

  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单位科协会员;各县(市、区)科协工作人员及其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单位科协会员;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和其他各行各业广大科普创作爱好者。

  三、征文要求

  (一)文章要求原创作品,内容讲求科学性、通俗性、实用性、趣味性、创新性,科学和文艺有机结合的文章为首选作品。文章的体裁不限,形式不拘。

  (二)字数在3000字以内,文稿中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如有参考文献请注明。

  (三)征文作者在报送二份纸质文稿的同时,须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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