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农办、局各科(室)站:
按照区府办《转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09〕219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简称“三项行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附件: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六月十日
附:
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简称“三项行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年”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水平,营造我区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稳定的生产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行动,一要促进“平安农机”创建和“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执法,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狠抓隐患排查和源头治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确保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要开展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库安全运行、农村水电和水文测验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击整治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解决水利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安全生产秩序,坚决杜绝水利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降低伤亡人数,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三要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规异地发牌发证和违规办理牌证行为,坚决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关口。要加强农忙、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农机安全巡查,主动会同各部门开展以拖拉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要强化对矿区、工程施建单位拖拉机的安全管控,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2、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对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建设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整治。
3、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二)深入开展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在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深化排查治理,按照《关于深化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及农机维修站点清理整顿等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审验、驾驶证的申领、换发情况。大力整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行为,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努力从根源上消除隐患,防范农机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2、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水利施工单位未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3、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一是督促渔业船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持安全生产设备完好状况,执行渔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深入排查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涝渔船)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簿等情况,渔业船员持证情况,渔船违规登记与处罚情况。二是深入排查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三)深入开展农机、水利、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