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适应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需要,分局成立了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大队,承担监督管理全区网络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区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制定全区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制度,依法规范全区网络经济秩序。
二、负责网络经营主体搜索与建档;积极培育网络经营主体,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指导服务工作,促进网络经营主体有序发展。
三、依法对网络经营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实施管理和监督;受理并处理消费者因网络经营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而产生的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监督网络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组织查处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研究网络经济案件的规律与特点,探索有效的案件查办机制。
五、负责全区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社会宣传、综合调研、工作督查和统计分析。
六、负责网络经济监督管理软件的应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七、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