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队、所:
根据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鹿学组办〔2009〕15号)文件要求,局学习实践办制定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并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报送测评结果。
附件1:鹿城区环保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
附件2:鹿城区环保局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
2009年8月10日
附件1:
鹿城区环保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
按照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鹿学组办〔2009〕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
一、测评目的和意义
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告一段落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是贯彻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是真实了解民意,客观、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深化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举措,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测评时间
2009年8月10日前进行。
三、测评内容
测评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区委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高举科学发展旗帜;锻造素质能力,增强科学发展本领;破解制约瓶颈,优化科学发展环境;锤炼党性修养,争当科学发展楷模;完善体制机制,再创科学发展优势”目标任务,了解党员干部群众对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评价,具体包括学习实践活动总体成效情况;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和改进措施情况;整改方案特别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工作举措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情况;落实服务承诺和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建立和完善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情况等。同时,注意收集对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和建议。
测评标准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
四、参加测评人员范围
参加测评人员要具有代表性,原则上按以下范围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