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司法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理”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和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战略部署,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乡镇)两级调处中心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维稳能力,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基层基层年”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组建各种形式的调解工作组织,向下延伸,加强居(村)民调解组、楼幢调解站、“零时”调解队等基层调解小组织建设;向外拓展,加强民营企业、行业、市场等新型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一个上下联动、反应快速、调处高效的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排查、调处的组织网络体系。
(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充分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提高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的整合度,加快建立诉前先行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和轻伤害治安案件调解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全面完善区、街道(乡镇)两级调处中心工作机制建设。
(三)调解组织维稳能力进一步提高。要按照预测工作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三前”工作方法,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采取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将维护稳定的关口前移,通过多种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发现收集问题,找准对策,及时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况,做到小事不出居(村),大事不出街(镇),全面提高维稳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建设,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并在巩固、充实、延伸和辐射上下功夫。要确保现有调委会的人员、工作、制度、报酬的落实。要按照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在巩固居社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工作,各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帮助居(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要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的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2011年年底前,全区200人以上规模企业都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外来人员集中居住街道(乡镇)普遍设立专职调解员。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运用街道(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联动机制;积极参与轻伤害治安案件的调解;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仲裁、消费维权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社会力量,积极化解用人、劳资、消费者权益等纠纷;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动机制,积极筹建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法院民事审判的良性互动。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政策支持,争取早日出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基层调解工作的活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两级调处中心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