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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南郊党委(2009)42号
关于印发《南郊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和管理制度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加强社区规范管理,提高构建和谐社区的整体能力和水平,现就我乡社区居委会工作和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中共南郊乡委员会
南郊乡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南郊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试行意见
一、工作职责
1、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工作,实行居务公开。
2、动员居民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社会各项活动,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认真执行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抓好社区居委会基础管理,搞好社区居委会自身建设。
4、组织引导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把辖区建设为优美、洁净的小区。
5、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为居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6、做好辖区公共卫生,拥军优属、扶贫济困、计划生育、调解治保、老年协会、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7、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排忧解难。
8、接受居民的检查、监督、及时反映并解决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二、学习制度
1、坚持经常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2、每季召开一次社区办公会议,以书面形式汇报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讨论研究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提出下季度工作计划。
三、考勤制度
1、社区工作时间与乡政府工作时间相同,节假日每天安排一人值班。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有病事假及旷工者,酌情扣发考勤奖及基本工资。
2、社区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奖为每月100元。每天上、下班两次社区工作人员本人签到,迟到者应在签到簿上签上迟到时间,不签到按旷工论处,代签或涂改者扣除全月考勤奖。
3、社区工作人员凡请病、事假,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病事假1天以内由书记或主任批准,病事假2天以上(含2天)书面报乡联系居委会领导批准。
4、社区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需参照病事假批准程序报批。平时加班或节假日值班以加班费形式予以补助,不再实行补休制度。
5、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集体外出活动需书面请示分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擅自外出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社区负责人责任。
6、出现下列情况,酌情扣发当事人的考勤奖及基本工资:
(1)、迟到一次扣10元,二次扣20元,三次扣除当月考勤奖,三次以上除扣除考勤奖外,每次加扣基本工资60元。
(2)、病假一天,扣10元,二天扣20元,以此类推。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包括一个月),原则上停发当月考勤奖及基础工资。
(3)、事假一天,扣20元,二天扣40元,三天(含)以上每天扣80元外扣除当月考勤奖。
(4)、未经请假没有签到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的视为旷工,旷工者停发当月考勤奖。旷工视时间长短还需扣发基本工资: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旷工2天(含)以上扣300元,连续旷工一个星期,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
7、乡政府每月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查到一次未办请假手续不在岗按旷工论处;查到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等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社区工作人员请假、事假、旷工均与年度奖金挂钩,年内累计请病、事假超过二个月,或连续旷工一个星期,原则上要求其提出辞职,不再留用(聘用)。
9、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由社区主任(书记)负责落实,每月考勤表于次月2日前交乡事务办存档备考。
四、考核制度
1、社区工作人员定期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考核评议,考核内容包括德(思想品德、廉洁自律)、能(能力水平)、勤(工作态度)、绩(工作业绩),满意率低于60%的,按照程序进行撤换。
2、乡政府年终对社区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与各村年度考核同时进行,采用百分制打分的办法。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抽查情况,作为评定年度奖金等次和各项先进的依据。
3、社区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予以解聘:
⑴、无特殊原因,全年请假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或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的;
⑵、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⑶、工作不称职,不能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或影响班子团结,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后果的;
⑷、在考核中不满意率超过40%的;
⑸、其它原因不适宜在社区工作的。
五、印章使用管理
1、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由乡政府统一制发,并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将新印章发给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