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做好200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温鹿双政〔2009〕92号
各办公室,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严格按照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工作。现就我镇200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我镇无偿献血任务指标400人。
二、无偿献血时间为9月16日—18日,任务指标具体分解见《双屿镇2009年度无偿献血任务指标分配表》。
三、公民无偿献血一般每次献血量为200毫升,提倡献血量为400毫升,一次献血400毫升按2次计算,两次献血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公民无偿献血将根据献血量享受不同保额的无偿献血爱心保险。
四、公民无偿献血由市血站登记并发给《无偿献血证》,每次献血量记录在册。双屿镇社会事务办对辖区的献血情况
进行统计、汇总,并且督促未按时完成任务指标的村(居)、单位限期补足年度任务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