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9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的通知》(浙平安[2009]4号)精神,全面深化“平安鹿城”建设,根据区平安办的统一部署,特制订《2009年鹿城区卫生系统“平安鹿城”建设考核评审工作责任分工》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2009年鹿城区卫生系统“平安鹿城”建设
考核评审工作责任分工
一、重特大事项具体内容界定
| 条 | 款 | 工作性质 | 牵头科室 | 责任单位 |
| (一)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重大职业中毒事故。 | 责任单位 | 疾控监督科 | 区卫生监督所 |
| 2.发生Ⅱ级以上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 责任单位 | 医政科 | 区属各医疗单位 |
注:重特大事项属于一票否决事项。
二、评审条件
| 条 | 款 | 项 | 工作性质 | 牵头科室 | 责任单位 |
| (二)治安状况良好 | 3、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等得到有效整治 | 吸毒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 责任单位 | 疾控监督科 | 区疾控中心 |
| (三)社会公共安全 | 4、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 迅速有效 | 在重大传染病预防工作中,措施不落实,造成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的,每起扣2至10分。 | 责任单位 | 疾控监督科 |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公共场所的艾滋病预防工具防治放置率低于9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责任单位 | 疾控监督科 |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5、食品药品监管有力,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小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达到《浙江省小餐饮整治基本卫生要求(试行)》的要求),扣5分。 | 责任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270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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