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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洪殿街道关于印发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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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洪殿街道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有效消除消防和安全隐患,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违法建筑的通知》(温鹿政办〔2009〕103号)和《区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三大整治”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联合执法、完善后续管理的原则,在辖区全面深入开展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违法建筑消防和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人员集聚区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屡拆屡建的违法建筑,特别是无用地、规划手续的棚屋及拆迁未完成地块、已征未用地块上的非法占地违法建筑。

  三、工作分工

街道作为辖区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积极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加强与安监、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组织国土、规划、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执法。违法建筑拆除后,组织现场拆后垃圾清理、清运,配合执法部门加强拆后监管,着力加快空地利用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落实违法建筑整治职责,落实消防和安全工作责任制。

  国土、规划部门作为辖区违法建筑拆除执法主体,要全面开展违法建筑摸底,及时送达限期通知书,按照有关程序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由规划部门定期牵头组织召开洪殿片区违法建筑拆除情况联席会议,及时通报违法建筑拆除情况,协调相关问题,按照计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同时,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拆后监管,严防违法建筑拆后反弹。

  行政执法洪殿中队作为专项整治配合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和街道通报相关信息,遏制违法建筑反弹。

  洪殿派出所作为专项整治配合单位,精心制定安全保卫方案,维护现场秩序,从严从快打击有暴力抗法行为的单位与人员,确保违法建筑拆除行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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