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将《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洪殿街道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有效消除消防和安全隐患,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违法建筑的通知》(温鹿政办〔2009〕103号)和《区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三大整治”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联合执法、完善后续管理的原则,在辖区全面深入开展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违法建筑消防和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人员集聚区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屡拆屡建的违法建筑,特别是无用地、规划手续的棚屋及拆迁未完成地块、已征未用地块上的非法占地违法建筑。
三、工作分工
街道作为辖区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积极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加强与安监、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组织国土、规划、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执法。违法建筑拆除后,组织现场拆后垃圾清理、清运,配合执法部门加强拆后监管,着力加快空地利用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落实违法建筑整治职责,落实消防和安全工作责任制。
国土、规划部门作为辖区违法建筑拆除执法主体,要全面开展违法建筑摸底,及时送达限期通知书,按照有关程序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由规划部门定期牵头组织召开洪殿片区违法建筑拆除情况联席会议,及时通报违法建筑拆除情况,协调相关问题,按照计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同时,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拆后监管,严防违法建筑拆后反弹。
行政执法洪殿中队作为专项整治配合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和街道通报相关信息,遏制违法建筑反弹。
洪殿派出所作为专项整治配合单位,精心制定安全保卫方案,维护现场秩序,从严从快打击有暴力抗法行为的单位与人员,确保违法建筑拆除行动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