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针对我街道消防工作实际,正视存在的问题,狠抓薄弱环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努力消除存量隐患,坚决遏制新增隐患,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分工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深化七大专项整治年”活动,以及“三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发【2009】56号)关于职责分工的有关要求,集中精力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排查出来的相关情况,各主管部门要和有关社区分别逐一登记造册,有效掌握隐患底数,并责令整改,对逾期拒不整改的,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各社区要分别填写《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0年3月5日前报街道经济科(联系人:郑潇如电话:88193380)。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隐患的督促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出租人的消防安全主题责任,企业必须把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条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居住出租房(重点是群租房和套房式出租房)出租人必须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居住环境;公众聚集场所要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时组织巡查,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坚决做好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该整顿的坚决整顿,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原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查漏补缺,认真巩固整治成效,街道将适时组织抽查验收。
(二)组织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
进一步深化前期开展的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纳入重点排查内容,由消防部门牵头,房管、文化及物业管理部门参与,各社区配合,组织对辖区已投入使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开展一次专项普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排查的重点是: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是否能熟练擦做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数是否符合不少于两人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广利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对专项检查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不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应急操作程序,不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的,未经理论知识考查和操作能力测试合格的,不得上岗。
(三)做好电气火灾预防工作
各社区、部门要在去年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该项工作进行深化,以“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休闲场所、小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等场所为重点,突出抓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要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居)委会进行自查自纠,有气势对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很“三合一”企业等场所,要督促业主、物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整治标准,坚决落实电线套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有效措施,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要发挥广播、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典型案例与消防常识宣传相结合等方法,大力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极大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年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