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科室、驻乡部门站所:
为进一步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就近期工作,乡党委、政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深刻吸取教训,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
当前正处平安建设的关键期,各村居、科室、驻乡部门站所要围绕区政府提出的“不出破坏‘破零行动’的事情”这一目标,真抓实干除隐患,同心同德创平安,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瑞安“1·6”火灾事故教训,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的思想,切实找准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精力和力量,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控亡防大”,确保创建平安仰义工作顺利完成。各村居、科室、驻乡部门站所要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2009)150号)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打造冬防声势,以集中整治、大力宣传、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3月31日前,深入组织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切实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
二、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居、科室、驻乡部门站所要按照全乡今冬明春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和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居住出租房(重点是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通天房、店铺店宿场所、小旅馆、小场所、违章简易棚屋、公众聚集场所、托老托幼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务必做好“逐一排查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通知整改到位”。
各村居、科室、驻乡部门站所要积极承接任务,进一步落实“三合一”场所整治“网格化”管理模式,有效根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并遏制反弹;要梳理一批隐患突出的群租房,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进行重点打击;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家庭作坊、店铺店宿场所、小旅馆、小场所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对违章简易棚屋要按照《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09)141号)的规定,坚决予以拆除;对一些隐患较为严重且不主动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予以公开曝光,必要的时候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促进整改;对一些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依法报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打击,该处罚的要予以处罚,该停业的要予以停业。
各村居、科室、驻乡部门站所要切实按照《仰义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温鹿仰党﹝2009)26号)和《仰义乡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温鹿仰党﹝2009)27号)的职责分工规定,主动服务村居,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抓好本村居、本科室、本部门站所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研究、“定人定点定责”的网格化工作体系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盲点。同时,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集中整治隐患的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