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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温鹿双政〔2009〕139号
各村(居)、办公室、驻镇站(所):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针对我镇消防工作实际,正视存在的问题,狠抓薄弱环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努力消除存量隐患,坚决遏制新增隐患,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和公众聚集等场所隐患的督促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出租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把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条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制内容;居住出租房(重点是群租房和套房式出租房)出租人必须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居住环境;公众聚集场所要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时组织巡查,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二)做好电气火灾预防工作。各村(居)和驻村干部要在去年开展电气消
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该项工作进行深化,以“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休闲场所、小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等场所为重点,突出抓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对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和“三合一”企业等场所,要督促业主、物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整治标准进行整改,同时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居)委会要进行自查自纠,坚决落实电线套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有效措施,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深化全区消防宣传教育年活动。认真落实《鹿城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全面铺开全民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加大对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全员性宣传教育,特别要把老人、儿童、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作为消防宣传的主要对象。要抓住重点宣传区域,把握重点宣传对象,突出重点宣传内容,切实提高群众预防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能力,冬防期间,各个村(居)建立一支人员相对固定的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队伍(不少于5人),由区防火办统一组织组织培训,组织群众观看一次消防警示教育片,对托老、托儿等场所要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做好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