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居委会、巽山村、辖区各站所:
为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09〕153号),现就街道范围内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我街道辖区电气火灾隐患有效消除,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电气火灾预防意识明显提高,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小作坊、汽摩修配店等火灾多发的“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通天房、学校宿舍、医院住院部、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等场所和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老旧房屋集中区域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三、整治内容
(一)“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医院住院部: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建立专项档案率达100%;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率达100%;场所内电气线路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率达100%。
(二)学校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建立专项档案率达100%;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率达100%;场所内电气线路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率达100%,完成安全用电智能控制装置安装率达80%以上。
(三)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集中区域:户内外电线使用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率达90%以上,使用漏电安全保护装置率达90%以上,农村集中安装电能表箱处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率达100%。
(四)居住出租房屋、通天房:使用漏电安全保护装置和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率达95%以上。
(五)安全用电常识普及率达80%以上。
(六)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四、整治措施
(一)源头控制。把好产品质量关,切实加强电气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工程项目电气审核关,确保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格电气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强化对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管理;把好电气工程登记备案关,在相关法定许可机构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
(二)技术防范。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各单位自行建立专项档案;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公共场所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乱拉乱接;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落实电气检修、更换年限等有关要求;推广电气防护新技术。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