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村 :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09]79号)精神,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维权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
一﹑为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提高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政策,对推进我街道计划生育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个别村级落实省《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即“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效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等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关键问题上,往往出现政策执行不了,活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多生多得利”的计生利益导向错位或倒置现象,导致一些村居计生家庭户进行集体上访,形成违法生育失控的局面,村居计生工作处于十分被动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