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工商所(消保委分会)、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有关单位:
为了广泛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宣传,推进“新消费运动”,努力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温州市鹿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挥小组:
为确保这次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策划、指挥和协调各项具体工作,成立“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指挥小组。
组 长:吴楚汉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局长
副组长:陈 滨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局长助理
成 员:卢 放 鹿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张建武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莲池(市中)工商所所长
邱海建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双屿工商所所长
朱歆炜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藤桥工商所所长
叶 舟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经检大队二组组长
二、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于信河街松台广场,分会场设于双屿镇鞋都文化广场、藤桥镇昌源路(电信局门口)。
三、活动时间: 2010 年 3 月 15 日 (星期一), 8:30 进场完毕,活动开始; 11:30 结束。
四、主会场活动内容:
1 、行政部门现场咨询、受理投诉。
2 、便民服务:食品快速检测,真假商品鉴别,家电、手机维修,首饰护理,通讯、保险、银行、医疗、保健、营养、美容等常识咨询、服务。
3 、消费法律、常识有奖竞答。
4 、发放宣传资料。
五、主会场现场布置和注意事项:
